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知联〔2020〕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8月25日在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开展大连市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备案认定及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知产业识产权联盟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拟对9家知识产权产业联盟项目予以备案认定和专项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公示期11月16日-11月20日(5个工作日),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84358505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附件:拟对知识产权产业联盟项目予以备案认定和专项资金补助的名单公示.docx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