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节令性食品
粽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2019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节令性食品粽子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全部为粽子食品,共计20批次,覆盖9家生产企业和9家经营单位,抽检项目包括糕点中苯甲酸、山梨酸、商业无菌等指标,抽检样品包括市内大型商场超市销售的部分本地和外地品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特此通告。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